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犯罪辩护法规定不起诉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刑事诉讼中不起诉的情形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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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的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2、刑事案件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才可以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3、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做出不***决定的是本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5、第二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决定。不***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
6、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一案多人可以对一人不***吗
可以。因为需要根据涉案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独立的审查和判断,这涉及到单个人员不***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每个人的罪责和刑事责任是不同的,所以要区别对待。
在多人刑事案件中派出所不会对其中一人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共同犯罪并不是只有一个负刑事责任,所有参与了犯罪的嫌疑人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团伙作案可以单独一人不***。不***有法定不***、存疑不***、相对不***,如果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可以对这个人作出相对不***处理。
法律分析:般不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共同犯罪的话大部分的案件都是一起进行***的,在这个时候也不会浪费人力物力并且一起进行***,对案件的审理会更加的全面。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
两个原告***多人,其中一个原告可以撤诉。虽然属于两个共同诉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其中一个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处理。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审查准予撤诉的,应该给该一原告出具准予撤诉裁定书。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包括()。
1、刑事诉讼法三种不***分别为:法定不***;酌定不***;证据不足不***。刑事不***,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2、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不***制度分为以下三种:法定不*** 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3、法定不***(绝对不***)法定不***,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检察院不***三种情况
检察院不予***的三种情形分别是法定不***,酌定不***和存疑不***。
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决定。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3)在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不***分三种情形: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综上所述,检察院不***可以分为法定不***、酌定不***和证据不足不***三种。
不***的三种类型为:法定不***;酌定不***;存疑不***。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
检察院不***的四种情形
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决定。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不构成犯罪:指可能违法,也可能没违法,但是没有达到犯罪的情形。不认为是犯罪:指不构成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指构成违法,构成犯罪。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的情形,是《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和第173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符合这七种情形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应当不经过补充侦查的程序而直接作出不***的决定。
法定不***(绝对不***)法定不***,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不***
我国现行的酌定不***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对于酌定不***,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法定不*** (绝对不***)法定不***,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 犯罪嫌疑人 有本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一)法定不***又称绝对不***,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因此应当参照《刑法》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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