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贾律师说家事是真的吗知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贾律师说家事是真的吗知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红楼梦写的谁的家事?
胡适先生考证出《红楼梦》作者是“江宁织造”世家子弟曹雪芹,而不是这个或那个,也并非什么“无名氏”。他认为,从第一回看,作者“将真事隐去”,曹雪芹即是那个甄贾(真***)两个宝玉的底本。贾府与甄府就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他特别以《红楼梦》第十六回赵嬷嬷和王熙凤谈论南巡接驾的一大段话,来说明书作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把自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了出来。这是一条很重要的证据,因为一家接驾四五次,不是***可以随便有的机会。大官如督抚,不能久任一处,便不能有这样好的机会。只有曹寅做了20年江宁织造,恰巧当了4次接驾的差。这不是很可靠的证据吗?”
所以说《红楼梦》里就是曹雪芹的家事,这就是确凿的证据。
《红楼梦》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主要描写了贾、史、王、薛等四大家族的兴衰和家族成员之间的情感纠葛。
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人为主要人物,通过揭示家族内部的婚姻、财产、权力等方面的事务来展示了封建社会的虚伪和矛盾,以及人性的脆弱和情感的悲剧。
《红楼梦》看似性格完美的秦可卿真的很不堪,与公公不干净吗?
秦可卿与贾珍的***关系是已经被证实的确凿事实,能想到的证据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焦大骂爬灰的爬灰,被小厮们塞了一嘴马粪,说的就是公公和儿媳妇之间通奸的事情;二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描述,章节的名字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此外贾珍和贾蓉奇怪的父子关系也说明了这件事的真实性。
这是因为秦可卿有个隐藏身份。
秦可卿只是一个孤女,却能嫁个贾蓉为妻,贾家世四大家族,从来都讲究门当户对,秦可卿的身份却一点都不般配。秦可卿卧室的装饰远超了她的身份,她死后的丧葬规格也非常奢华,甚至有掌宫太监来祭奠。
所以秦可卿很可能是公主。曹雪芹为了避免影射皇室,造成政治后果,所以重新修改了秦可卿的身份。
如果从身为公主来考虑,秦可卿的所做所为就不算什么了。因为天下都是她爹的,她随心所欲过自己想过的日子,谁敢说她。
所以秦可卿和贾珍有染,是大环境决定的,也是在当时那个时代人们能够容忍的。那个年代,大家可没有***平等的思想。
这个问题,作者只进行了直观的描写,描写过程中留下了许多疑点 和伏笔,给人以想象的空间,这可以看作是作者的文笔风格。
人们可以据此展开想象,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意趣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尽情推演,***性情。但硬要把某些推断看成是确定性的东西,强迫别人接受,那就又不免走向愚腐 ,受人唾弃了。
读红楼梦的重点应放在对其精华的借鉴和汲取上,放在对曹雪芹精妙文笔的欣赏上,这样才能读出趣味,读出境界 ,以有效提高自己。
这个问题叫我如何回答呢?如果我回答秦可卿和贾珍没有问题,肯定有人会说,《红楼梦》原书的回目就有“秦可卿YIN丧天香楼”,如果我说有问题,现行的通行本中,根本就没有这一章节。
所以我目前只能就通行本的章节来解释了,秦可卿和贾珍之间是清白的,即便是不清白,她也是被强迫的,她是受害者,而不是祸事的始作俑者。
因为秦可卿的判词是这样写的“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yin。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情天情海幻情身”这句是写宝玉在太虚幻境的事的,那么后一句也是写的宝玉,而这是幻境的事。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不要说荣府的都是不肖子,或者说因为荣华富贵养出了不肖子孙。而实在是因为宁府早就已经败坏了,或者是说因为太过安宁富贵,所以才有了不肖的子孙。那么这句判词就不应附会解说她和贾珍有什么。
秦可卿的死因是思虑的太多了,这是张医生诊脉说的思虑过度,尤氏也说了这孩子凡事喜欢度量个三五日。
因为我们知道,秦可卿出身低微,她能嫁到贾府这样的大族,自然是怕人瞧不起,所以凡事小心,是累死了的。王熙凤小月,以及日后的病重,也是思虑多,事物太过繁重。
而秦可卿也是同样能干的女子,但是她的辈分小,那些老仆,她是压制不住的。比如焦大的胡说八道等。
贾珍的异常行为,可能从某个方面来说,是证实了他和秦可卿的不正常,因为他的逼迫,所以才导致了她的死,他为了掩盖真像,才会隆重大葬,以此来转移人们的视线,将罪名推到死者身上。为此可以说秦可卿是清洁的,并不是人们所想的翁媳扒灰,既然做的出这样的事,她又何必忧虑到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贾律师说家事是真的吗知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贾律师说家事是真的吗知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yjsls.com/post/18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