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偷东西案件案例,法律咨询偷东西怎么定罪

nihdff 2024-04-1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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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偷东西案件案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偷东西案件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男子偷女性内衣,数日后主动归还,法律上如何定性?
  2. 你知道哪些至今没有被破的案件吗?
  3. 小偷偷了东西后回去使用却发生了意外,责任由谁承担? 你怎么看?

男子偷女性内衣,数日后主动归还,法律上如何定性?

这类事情实践中真还不少,作为法律人有必要从法律角度给大家普普法。

先说结论: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盗窃,而且属于***既遂。

法律咨询偷东西案件案例,法律咨询偷东西怎么定罪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下面我就来分析下。

有些人可能认为几个内衣值不了多少钱,被抓到了顶多被拘留几天,犯不了什么大事儿。

这就属于对法律的无知了。

法律咨询偷东西案件案例,法律咨询偷东西怎么定罪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财产类犯罪一般确实需要达到一定金额才能构成犯罪,盗窃罪也一样。但***罪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即便金额很小也可以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这条规定,除金额较大以外,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的都可以构成***罪。

法律咨询偷东西案件案例,法律咨询偷东西怎么定罪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个案例,属于顺手牵羊,欣赏后归还。可口头批评教育过错在于不经人同意偷拿,但后归还,免于追究。如果男人盗用,属于花痴变态。从心理不健康,你爱好胸罩可去买呀!但欣赏后良心发现归还,失主要谅解!必竟损失为零。哪就批评一下罢了!如果有下次必顺报警

那年我还是单身狗,我对这个比较钟情,甚至还在家里收藏了很多。

其实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就是忍不住。

我上网找过很多资料,很多专家都说这是一种心理问题,叫做“恋物癖”。

这个事情单靠自己是很难去解决的,这容易到别人的***,才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

我还记得我的第1次,是这样做的。

那年我还是青春朦胧期,在乡下农村地方人比较少,一次经过一个小平房,看到院子里晾晒着衣服。

我围着平房压了好几圈,都没发现附近有人,估计都外出上班去了。

我偷偷的走进去,以很快的动作就把我想要的东西拿到手了。

我之后想把这个东西带回家,但是我想着人家不见了这个东西,会不会心里很不高兴?而且这个东西可能人家对它很有感情,很有纪念价值,那怎么办?

你知道哪些至今没有被破的案件吗?

一个流浪汉,带着一条流浪狗,在绿化带中挖了个大洞居住,谁知这大洞竟出了人命案。

数年前,在我们这个城市发生了一个离奇的***案件,到现在也没有破案,没有抓到凶手,成为悬案。

一个三伏天的午饭后,大概就是2点多的样子,一个中年妇女从家中出来,徒步行走在大路上。没有人知道她要去哪里,去干什么。在路过一个大转盘的时候(据说这个大转盘是亚洲最大的转盘,确实够大,车子途经这里,都得绕一大圈才能出来),突然从绿化带里窜出来一个流浪汉,流浪汉身边还跟着一条流浪狗。

说也奇怪,这女的就乖乖地跟着这个流浪汉进了他蜗居的绿化带中,再也没有出来……

她被人发现的时候,早已没有了呼吸。没有人知道她死前经历了什么,只是从监控中知道了我前面说的那些。

那个流浪汉和他的狗,也从此失踪,这个案子就成了悬案。

在刑警队工作了十年,没有破获的案件还是很多的,尤其是还有两起命案没有破获,一直以来都觉得是我职业生涯中的最大遗憾。

1995年4月,国道1995公里处。公路上方一户人家的男女主人在屋旁做农活。女主人口渴,回屋喝水。被人杀死在自家室内。

***的工具是就地取材的一把斧头,室内有翻动的痕迹。女主人衣着完整。我们围绕财杀、情杀、仇杀在周边开展工作,一无所获。最后获取一些线索,分析认为是流传作案,两个人入室***钱财时被女主人发现,案犯***灭口。我们顺迹追踪到县城,线索中断。

1996年6月,一个六十岁的老人死在了大山深处。此处属于村里的一个林场,此人是村里的护林员。被发现时,尸体高度***,法医鉴定为他杀,死亡时间在一周左右,

现场方圆十里都没有人烟,现场离死者家最近,也有十里山路。现场没有什么痕迹物证。我们分析认为,死者作为护林员,上山巡查,发现了盗伐林木的人。死者坚持原则处理盗伐林木的人,这人***灭口,杀死了护林员。我们以此开展工作,工作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破案。

作为刑警,我深深自责。

话说3O多年前,我村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一个性马的光棍,大约50多岁被杀,并翻箱倒柜拿走了他的财产积蓄,当时成为三乡五里地一大新闻,公安刑警多次来我村摸底调查审讯,还抓错了犯罪嫌疑人,后经侦查排除了不是嫌疑人所为,折腾了一礼拜,也未能找到***凶犯,至今三十多年过去了,案件也未曾破获,还是谜团未解。

我20年前在西安公交上被扒走一只三星手机,至今未破。还有就是近年来我们小区有十余入户***案,还有十余起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均没有破案。更经典的是,五年前我同事的小汽车停在运动场边上的停车位上被砸窗拎包,失主凭自己的努力都查到小偷的车牌号、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派出所的民警说先不要打草惊蛇,等以后做大案一起审他,然后就几年没下文了。

我们村有两起失踪案,至今未破。一个是吴家增的媳妇在上世纪9o年代,拿一万元钱出门失踪,至今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还有一个初中同学汪士坤,学校毕业在鸡西煤矿上班,于90年代失踪,至今无消息。

还有一件凶杀案,88年快过年时,在双城市南二道街一个四轮配件商店里,在下午五点多,一个浙江的十八岁男孩小陈,在第二天要回家时,被人从背后用铁棒击打后脑勺而死。抢走现金几千元。当时发生这个案件时,前连襟还被查,因为,前大姨子曾要与小陈相约去浙江办事,知道他的行踪,公安局例行询问。前妻也认识小陈,说也有可能是欠小陈债的人,预谋***。那一段时间,人心慌慌。在家里都要时刻把门挂上,来人经仔细确任后才开门。小陈家也求家乡的省公安厅与黑龙江省公安厅协调,终于也没有结果。经过一段时间调查,不了了之。成为一个无头凶案,至今未破。

小偷偷了东西后回去使用却发生了意外,责任由谁承担? 你怎么看?

小偷***财物后回家使用,没想到不知何故经发生意外,小偷在意外当中不幸身亡。那么,由谁承担小偷死亡的有关责任呢?我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由小偷自己担责,毕竟是他自己要做***财物这违法行为的,他当然应当对自己不能掌控的情况负责。如果要怪,就怪老天有眼,把***都给收走了吧。

如题所述,一名小偷在深更半夜入室行窃,在大偷特偷一番以后,小偷兴高***烈地扛着麻袋满载而归。刚一到家,小偷就迫不及待地打开麻袋,陶醉在自己硕果累累的战利品上。于是,小偷开始如数家珍办逐个把玩盗来的财物,每把玩一件小偷内心的兴奋和满足便增加一层。也许是老天有眼,他也看不下去这种行为了,小偷在把玩某件财物时,突发意外不幸身亡。那么,小偷的死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首先,如果小偷***的财物本身并不具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或者虽说具有缺陷但却在社会生活所允许的范围内的,比如主人为了防盗特意安装了某种机关,一旦使用不当便会触发防盗装置的。这种情况下,被盗者是不具有违法行为的,也不具有任何过错,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更何况,小偷明知道自己不了解盗来财物的真实情况的,他应当预见某些特殊情况,但他仍然以身试险,所以是他自担风险,怨不得任何人。

其次,如果该财物本身属于禁止收藏、使用的违禁品的,比如是管制***、爆炸物的,那么,财物主人就具有了违法行为,可能就要承担一定责任了。

最后,如果该财物属于产品,而该产品具有不合理的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的,那么该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便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产品侵权责任了。

当然,无论如何,小偷自己干这种人神共愤的违法勾当,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将责任全部推到别人身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咨询偷东西案件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咨询偷东西案件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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