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怎么办

nihdff 2024-04-18 21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偷了东西还回去了当事人也不起诉了还会被判刑吗?
  2. 小偷偷完钱后又送回来应该怎么判?
  3. 小偷偷东西后因失主追赶撞树死亡,失主要负责吗?

偷了东西还回去了当事人也不起诉了还会被判刑吗?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至3000元以上,或多次***、入户***、持凶器***、扒窃的即构成盗窃罪受害人报警后,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罪犯罪嫌疑人责任

受害人放弃民事赔偿主张,或已经取得退赃或退赔的财物,不是法定的免除***罪犯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事由。

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积极退赃或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主动投案自首等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能做出不***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可能做出免于处罚判决

2、***公私财物未达到上述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依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可以出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264条

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1条、49条

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6条

小偷偷完钱后又送回来应该怎么判?

谢谢邀请!

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答案为:***罪,不过根据情况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讲究“退赃不退罪”,为什么

因为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在刑事审判中,除了刑事自诉以外,都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和人民来***你,而不是受害人?而检察院不是受害者,那它为什么要告你?

因为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虽然你最后还回了钱,但是只是你对受害者有了弥补,而你已经触犯了刑法,而你的行为是没有什么办法弥补的,所以我只能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审判你。

还有就是退赃本身是嫌疑人因尽的义务,你主动退赃,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你事先不退赃,那我判处你退赃,性质就不一样了。


所以,虽然小偷把钱退了,但是他要为自己触犯刑法而受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要么不做,做了就别后悔,不然你以为没事?


OK!喜欢可以点赞关注,有问题的朋友可以私聊问我,免费解答。

按照我国目前刑法体系来看,是***罪无疑,原封不动把钱送回来量刑上或许会考虑从轻处理!(但是,具体还是看犯罪人的态度以及法院的态度)

定罪:为何钱送回仍定***罪

目前我国刑法体系关于***罪的既遂要件是“失控说”,也就是说,小偷将财物偷走后,财物在失去了主任控制的时间点上就已经成立***罪既遂!比如公交车上小偷将对方口袋里的手机装到自己口袋的一瞬间,罪行成立!就算再把手机放回去,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量刑:有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小偷偷东西后因失主追赶撞树死亡,失主要负责吗?

这样的情况失主要是负责,不管是百分之多少,都意味着法律在保护小偷,偷完了不许追,社会风气荡然无存,前几年看看这种事就是生气,现在看了没反应了,类似的新闻看了太多,麻木了,希望法律不要麻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咨询偷东西全部退完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yjsls.com/post/2186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