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实务教材,刑事辩护实务教材电子版

nihdff 2024-04-18 13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实务教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实务教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案件家属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有何依据?
  2. 律师明知当事人违法仍为其辩护,而不是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移交证据,是不是犯罪?

刑事案件家属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有何依据?

你问题的中的问题:

1.刑事案件包含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两类人均有家属。从你的叙述中,猜测大概率是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

刑事辩护实务教材,刑事辩护实务教材电子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你这里提到的“家属”在刑事诉讼法中的概念应该是“近亲属”,具体包含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1.近亲属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嫌疑人同意后产生的权利:如委托辩护,代为提起上诉等。

2.自主行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权利:如拘留逮捕知情权等。

刑事辩护实务教材,刑事辩护实务教材电子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辩护人的范围为: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辩护权的概念: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3.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查阅、摘抄、***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审查***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刑事辩护实务教材,刑事辩护实务教材电子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刑事案件中的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常见的有法医学鉴定、司法***学鉴定、笔迹鉴定、痕迹鉴定、会计鉴定、价格鉴定、食品药品鉴定、***物品鉴定、毒品鉴定和其他各种刑事技术鉴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检察规则”)第199条至第203条对鉴定、鉴定的启动、鉴定人的条件、鉴定注意事项以及鉴定人的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第1、刑事案件当中规定的比较严格,并不是所有的家属都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应的权利必须是近亲属,那么近亲属只有是犯罪嫌疑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近亲属可以带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应的权利,但是做笔记鉴定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在公安侦查阶段进行的。在公安侦查阶段,所有的侦查的具体的情况不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透露,因为属于机密。这就造成了近亲属无法知道是不是已经做了笔迹鉴定。如果是已经知悉了,那么近亲属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第2、刑事案件当中,只有辩护律师才能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见面,那么也就只有辩护律师才知悉侦查的具体的情况。于是辩护律师就有了,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条件,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代为申请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事项。

第3、犯罪嫌疑人完全有权利提出做笔迹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第一时间提出申请,其次是刑事辩护律师要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再次家属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家属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对于提出的申请也抓不住重点。


律师明知当事人违法仍为其辩护,而不是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移交证据,是不是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案、呼格吉勒案当时不也是***喊杀,如果不是“亡者归来”或者“真凶自述”可能永远发现不了杀错了。

如果要求律师作为第二公诉人,实际上就丧失了与当事人的基本信任。如果你是当事人,律师只是公安、检察的“卧底”,你觉的这种律师有没意义。

律师和检察官只是分工不同,律师代表私权,检察官代表公权。通过辩护、公诉使真相尽可能呈现,从这点来说,大家的出发点是一致的。

我不是律师,但属于从事法律工作人员,所以,我来谈谈对[_a***_]问题的看法:

首先,要明晓律师的职责。律师不是一个谁都可以从事的没有门槛的自由职业。它有国家法律《律师法》明确规定,由国家组织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之后,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可以接受当事人的聘请担任其辩护人。法律也规定辩护人的职责,一方面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依据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提出自己对于案件的法律意见,帮助司法机关客观公正地查明案件,准确定性并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

其次,律师明知道当事人违法仍为其辩护,这在法律上和本职上都没有错。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当辩护人,这就说明法律就是授权律师有受聘请而为有犯罪嫌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服务的权利。试想,没有涉嫌犯罪,你请律师干什么?钱多了没处花?所以律师当然的是为有犯罪嫌疑的人提供辩护。题主说明知“违法”,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仅是有违法问题的人,还够不上请律师,所以必须是涉嫌犯罪的人才请律师当辩护人。

第三,律师为什么不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证据的问题。一是公安机关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收集其有罪和无罪证据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是是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进行审查***的机关。一句话他们的目标一致,是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而且是国家法律明确公开授权的。二是法律没有授权律师有从事侦查、收集的权力,而且他是站在对立面来审视案件的正确性的,所以律师怎么也没有法子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证据,至多在攸关有罪无罪的重大问题上,向公安检察机关提供证据线索,让公安检察机关慎重核实,达到不发生冤***错案的目的。

第四,当然,以上所述,并不是说律师可以为所欲为都不犯罪。律师在担任辩护人的过程中,有两种情况,也是要犯罪的:一是如果律师明确知道自己的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的有罪、罪重的证据而将其毁灭、帮助毁灭,或者伪造犯罪嫌疑人没有罪、罪轻的证据的行为,那就要涉嫌犯罪;二是律师如果有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同样会涉嫌犯罪的。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叫辩护人,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履行辩护职责是法律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基本辩护权利,为了在控、辩、审的机制之下让犯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无罪的人不会被错判。因此,为了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国家法律规定辩护人有保守被告人秘密的权利义务,辩护人如果提供犯罪线索就充当了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搜集犯罪证据、指控犯罪事实,辩护制度就形同虚设、毫无意义!!

应该有律师的辩***律界线,不论原告还是被告,律师维护的是社会正义公平道德。过度辩护,给当事人出坏点子暗示其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既是律师犯罪。设立律师的本意是协助法官对案件进行公正审判,堵塞漏洞,防止误判錯判和枉法判案。

这个问题刚才已经有多人给予了正确的回答。那就是《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分别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律师为当事人保密及其例外都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我想说的是,为什么要有这个规定,与一般人的理解有出入?那是因为,你只想到,站在被告席上的是别人,而没有想到有一天你活你的亲友被无辜卷入诉讼,这个时候,法律规定了一个可以从法律角度能够帮助你的人,律师,他只站在你和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是利用知道你的有关情况,就与你的对手联合起来审判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实务教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实务教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yjsls.com/post/22011.html

相关文章

刑事辩护代理范本,刑事辩护代理范本图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代理范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代理范本的解答,让...

刑事辩护 2024-05-18 阅读1 评论0

刑事辩护重庆律师,重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重庆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重庆律师的解答,让...

刑事辩护 2024-05-18 阅读3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