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不是摆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不是摆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是什么场景?
刑事律师去看守所看望***是怎么场景?首先如果家属不是律师,拿着罪犯委托书也是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会见***的。
第一:①律师会见***需要有正规律师机构出示的会见函,上面有在职单位的盖章签字。
③***家属委托书
律师会见***需要预约,普通案件42小时安排会见,重大案件5个工作日安排会见,大多数会见,律师和***会隔着铁网或者隔这玻璃, 个别的对面隔一米多远的桌子,不可以递烟,食品,律师通过***了解案情为下一步法庭辩护找有力证据。
刑事案件也可以委托家人代理案件,需要户口本,结婚证,委托书,会见会安排人员现场陪同,不可以递纸条,不可以诱导***,不可以拍照,当然也不可以递烟,拍视频,不可以录音。
可以通过狱警留钱给***,会开个收据给家属,一般200-500一个月,这钱不用多给,在里面这钱是一个狱室的人一起花,买方便面吃的,如果你非常有钱多给***留点,也许在狱友那里会吃香点,加上会说话,可以少干点活,少挨揍😛。
话外语,有贫困证明可以让法院给配免费律师帮你打官司。哪个县也有这个规定,监狱里面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忍住的,帮他及早出狱🙏
你好!05年我因抢劫入狱,刑事案件中比较恶劣的,成年人三年起步,由于我当时是未成年加上不是主犯,还有认罪态度较好,最终结果是判了一年。我庆幸那是我第一次抢劫就被抓住,不然我不知道我会走到哪一步,我为我的年幼无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给我的人生划了一道阴影,也给我的家人带去了很大的伤痛。
刑事律师会见会是怎样的情景!我不知道他有什么程序要走,应该挺麻烦的,必竟是还没有开庭的刑事案件,保密工作还是挺重要的。
我们会有人通知提审或律师会见,然后出监仓,带手铐,有人带你去往指定地点。这个时候是最开心的,因为可以真正的走在“外面”,呼吸外面的空气,没有真正失去自由的人是无法体会那种心情,虽然 ,时间很短。我每次都很珍惜在外面的那几十分钟,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感觉我又自由了,尽管手上带着手铐。在看守所里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能出去,连太阳都极少见到,每天就呆在20多平方的监仓里,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完成。所以,大家应该能明白出去一趟是多么的不易。
在开庭前有一次律师会见,我也一直在等那一天快点到来,这样我就能更快的离开这,不管分到哪里都要比在看守所自由。看守所是你审判前的一个过渡仓,并不会让你一直在里面呆着。其实律师会见和电视上见的差不多,类似于银行柜台前的办理业务,有一个大玻璃。会谈公安提审你的时候有没有用刑逼供,然后是案件的陈述,最后就是安慰你好好改造之类的,我这里提一下,这是国家给我指定的辩护律师,免费的,只要是未成年人都有。
我家里并不知道,所以他们又给我请了一个私人的,我就又有了一次出去的机会,和律师的见面都大同小异,具体的细节我记不太清楚,必竟已经过去十几年了。
我不知道你是以一种什么心情来发问的,还是出于对这种事情的一种好奇。总而言之,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因为有些事一旦发生,就不是你后悔就有用的。
记得执业后第一次上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的时候,当时感觉到满脑子的好奇和紧张。
一到看守所的大门口,就见墙外面写着几个大字:“监狱重地,闲人免进!”真是门禁森严,说实话一般闲人真的是不敢进呀。
进了看守所大院,只见看守所的墙头有四五米高,上面又布上铁丝网;要想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得通过三道岗和铁门。“高墙电网,坚壁重门”这一点都不为过。
当时就心想:还是别犯罪,犯罪了关在这里面想飞都飞不出去啊……
以后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多了,对于这一套程序也都适应了。现在关键讲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时候是怎样的一个情形?
第一,律师会见时,手机以及通讯器材、烟、打火机等都是不允许带入的。会见之前都有专门的储存箱子可以储放。
第二,律师会见可以单独会见,管教或者其他干警一般都不会在场观看的。
第三,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中间隔了一个铁栅栏,没有玻璃阻碍,可以面对面的交流说话。
第四,按照有关规定,律师会见不会被录音录像或者监控的。所以犯罪嫌疑人可以与律师坦白交流,不用担心被追究。
昨日刚刚去会见一个寻衅滋事的当事人,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来说,看守所会见是家常便饭。第一次见到当事人,当事人的戒心都会比较重,因为他在进看守所之前已经接受了公安机关的长时间审讯,被讯问是一种很压抑的感觉,所以当他没有调整过状态的时候就会延续这种情绪。当律师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来会见他的目的之后,一般当事人都会认为律师是维护他的合法权益的,所以相对会比较愿意开口谈案件,谈他的真实想法。
作为刑事律师来说,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有三大作用:
一是给予当事人精神支持,让当事人知道,家里人为他委托了律师,为他争取最大的合法权利,让他在围墙内的压抑环境下服从看守所安排;
二是从当事人问答之中,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通过一问一答逆推办案思维,从中寻找破解点;
三是针对案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对其涉及的罪名、权利进行深入了解,特别是让当事人不要自己冤枉自己,如有刑讯逼供行为可向驻所检察管反映;在普法的同时律师也将会为当事人做无罪或最轻的辩护。
最大的感受就是人生千万不要踏入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面,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自由,自由无价!愿天下太平,都不要有犯罪行为,不要认识看守所,不要踏入看守所半步。
10多年的律师经历,可以说见过了形形***的看守所,每个看守所场景都会有所不同,说一些带共性的。
第一道是看守所的大门,这道门相当于看守所大院,通常情况下不是特别严格,出示证据登记即可。
第2道和第3道通常成为AB门,分别由看守所和武警把手关。有些是先经过武警审查证件放行,再由看守所审查会见的手续和证件。也遇到过反过来的,先由看守所审查会见手续和证件,放行以后再经过武警审核证件放行。
经过三道门以后,来到第四大道门前。这一道门律师一般是不可以进去,门外就是律师的会见室。门口有对外窗口,由律师递交会见的手续,再由看守所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去提人。
嫌疑人不出第4道大门,会见室就是一间前后有门中间隔断的房间,一个门在看守所第4道大门以内,一个在大门以外,中间的隔断一般是一个一米左右的墙体上面是铁栏杆到顶。
在疫情之前,大部分会见室律师跟嫌疑人隔着铁栏杆可以握手,递交委托书、笔录给[_a***_]签字等;疫情以后,普遍都加装了玻璃,里面和外面通过话筒通话。
会见室内装有无死角摄像头,虽然法律规定律师会见不受监听,可我总会预设这里是可以保留声音保留图像的场所。
律师会见,正常情况下是看不到嫌疑人监室内的场景。在去年,因为一个认罪认罚的案件,跟着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进去过一次内监区。
里面类似一个四合院的样式,四周是监室,中间是一个天井。印象深刻的是,打开大门那一瞬,四周的所有监室都有人将头贴着铁栏杆大门上,并伸出手向大门挥手。
里面是通铺的形式,大概20来个人住一间。洗漱和方便基本在一起。厕所是不封闭的,一般只有一堵一米来高的墙隔着,如果男士站着方便,是可以看到上半身露出在外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不是摆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不是摆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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