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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律师职业资格的取得条件是什么?
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双轨制”,即联邦法和州法共存,再加上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所以美国没有统一的律师法。有关律师制度的法规,散见于宪法、判例法以及律师协会制订的《律师守则》中。
根据律师的任职情况,有人将美国的律师分为三种:***机关雇佣的律师,企业公司雇佣的律师和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挂牌律师”)。前两种律师是***或企业公司的雇员,他们仅仅处理本***机关、本公司企业的法律事务,并不接受社会上当事人的委托.后者是在社会上执行律师职务,为社会上不特定多数人服务,领取营业执照,所以又称“挂牌律师”。
由于律师的社会地位较高,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是很严格的,虽然各州的具体规定不同,但大致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成年人;第二,经过品行调查证明没有劣迹者;第三,必须通过州的律师资格考试。在美国,律师资格考试是由各州最高法院任命的主考人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负责主持,主考人一般是本州具有权威的法官或律师,应考者必须是美国法学院毕业,具有法学学士学位。孝试内容包括联邦法律和州法律。考试通过后,由考试委员会发给律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州取得律师资格,并不等于可以在其它州从事律师职业。如要在另一州从事律师工作,还需要通过另一州的律师资格考试。
男生娶一个外国老婆,是一种什么体验?
非常遗憾,自己没缘娶外国老婆,今生也没这个机会了。看到这个问答,也过来聊聊,聊聊别人的故事。
一个是我爸爸同事的小舅子。当年那个同事的岳父,也就是小舅子他爸爸被日本鬼子抓去岛国当劳工,在那里娶了个日本姑娘。后来二战结束后,这苦大仇深的劳工回国了,抛弃了日本娇妻还有一个小儿子。其实他在国内也有个老婆,不过早就病死了,生有个大女儿,这大女儿就是我爸爸同事的老婆了。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那个在日本的小儿子回国探亲,因为我爸爸和他姐夫关系好,也来我家过来吃顿饭。来的那天,我们左邻右舍都过来围观,因为这个中日混血儿带来了日本老婆,还有两个小男孩,在那个年头是很稀罕的,毕竟小地方外国人是很少见的。
那个混血儿个子很高,身材魁梧,相比之下,他的日本老婆个子很矮,穿着高跟鞋,很文静样子,动不动就鞠躬,小鸟依人样子。那两个日本小男孩也挺拘谨的,坐在那里安安静静。我奶奶拿出了很多零食给他们吃,他们礼貌说声谢谢,接过来也不吃。估计看不上吧,毕竟当时咱们的生活水平远远不能和人家比。
吃饭的时候,这个中日混血儿很放的开,和爸爸等几个人拼酒,唠家常。顺便说一句,他虽然在日本长大,却会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几杯酒下肚,很快就和我爸爸他们称兄道弟了。
倒是那个日本女人,一直很安静样子,也不怎么说话,后来才知道,中国话她根本听不懂。她就那么安静地坐着,时不时看看她丈夫,满脸柔情,非常乖顺。当时我年龄还小,还不懂夫妻之道,现在真的羡慕那个混血儿,娶个温顺如水的日本老婆,夫复何求呢?
后来他们回日本了,再后来就断了联系。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已经人到中年了,我爸爸也去世了,人生无常,世事沧桑。今年春节,我回老家探亲,去我爸爸那个同事家拜年(他已经瘫痪了),意外地看见了一对日本老人,老头满头白发,精神矍铄,老太太满脸皱纹,很瘦很瘦。不用介绍,我知道他们就是当年我见过的那对日本夫妻。老头依然举止粗犷,老太太依然安静如水,一如当年那样。当时我心里很有感慨,什么是婚姻呢?婚姻真的就是互补,是千年修来的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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