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业务技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业务技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中***自我辩护可以吗?
可以
自我辩护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但是在辩护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必须做到说话真实,不得进行虚构,并且在组织语言时要简练,清晰。其他的没有硬性要求。
对被告人及同案犯的供词的庭审质证。庭审质证中,被告人的供词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始终供认不讳,庭审时供词与侦查阶段供词相一致,且有其他证据材料相互印证。
1、辩护是刑事诉讼法的术语。自我辩护,是法院赋予被告人的权利。 2、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都享有辩护也就是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权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十四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刑事案件,应该如何请律师?
简单地说这个问题没有那么复杂,完全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案情和经济条件决定他找什么样的律师。因为律师是收费的,知名律师与普通律师、***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诉案件(刑事案件)自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十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诉讼法》的这两条规定有力地保护了犯罪嫌疑人充分享有的辩护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业务技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业务技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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