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培训技巧,刑事辩护培训技巧有哪些

nihdff 2024-05-0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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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培训技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培训技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案件的坐位怎么做?
  2.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3. 想自学成为刑事律师该做些什么?
  4.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要承担保密义务,如果被告5年前杀了人,要不要告诉法院?
  5. 在中国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刑事案件的坐位怎么做?

我国刑事案件法庭座位,到目前为止,依然按照1985年颁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庭审判台、公诉台、辩护台位置的规定执行

  对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座席位置作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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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审判法庭的审判区正面设审判台,高二十至六十公分(高度要与审判法庭面积相适应);审判台前方右侧设公诉台,高度与审判台相同;审判台前方左侧设辩护台,高度也与审判台相同。在审判台、公诉台和辩护台上,分别设置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座席。公诉台与辩护台呈八字形,都面对被告人

  2.证人座席位置设在公诉台右下方平地上。

  3.现有的审判法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都应进行改建。今后新建审判法庭都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设计、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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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结论就是一个误解,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的结论与律师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以维护合法权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两种法定情形,在侦查期间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辩护人只能由律师担任。

如果说律师没有取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是一句空话。赋予律师取证权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包括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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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方面,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许可;另一方面,必须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 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代为调查取证。
  • 辩护人申请人民检察院和人民***调取未随案移送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以上是对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认识的回应,为什么说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呢?作者认为,刑辩律师的高危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而且主要是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

  • 刑辩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容易发生通过行贿司法人员获得不当利益,因而高危;
  •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可能发生收买证人、被害人,使证人作出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作了虚***的陈述,因而高危。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宝马,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的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支付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执业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_a***_]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的刑事辩护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刑事辩护律师是可以为自己的辩护业务取证的,至于取证的时候如何取证?如何保证调取的证据是合法的,是真实的,需要靠律师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正常取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律师取证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不能编造证据,也不能避重就轻的取证。所以,题主问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律师职业的判断错误。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搞一些违规的东西,律师的职业是没有风险的。所谓的高危判断,实际上是指律师很可能违法。因为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以及法庭的辩论权虽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乱来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如果律师制作了虚***证据或操纵虚***诉讼,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想自学成为刑事律师该做些什么?

现在自学考试学历不能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如果你是自学的法律,建议再读一个研究生,研究生毕业之后可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想成为刑事律师,首先要成为律师,然后在刑法专业上下功夫,祝你成功

第一,是你得有资格参加法律资格考试,如果你是在2018年前毕业取得本科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话,那你有资格参加法律资格考试。

如果你是在2018年之后毕业的,那你的专业必须是法学本科,才有资格参加法律资格考试。其他专业的学历呢是没有资格参加法律资格考试的,这是第1个门槛。

第二,你通过法律法律资格。职业资格考试之后呢,你必须找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最好是以刑事案件为主的一个律师事务所

第三呢律师职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除了自学理论知识之外,实物操作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很多刑事案件的辩护的要点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打磨和掌握,闭门造车是难以达到你想要的那种职业状态的。

第一,你一定了解刑事辩护律师的风光与无奈,确认自己义无反顾要做刑辩律师,无论生老病死、无论跌宕起伏、无论是否遭遇牢狱之灾等等,执子之手,永不言弃。第二,确定法律职业资格,经过实习期,拿到执业证。第三,哭的时候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包括亲戚朋友、同事客户和路人,一定憋住,以免影响你的形象。第四,责任第一,金钱荣誉不要列入你人生的排行榜。齐活!想哭的时候,打我电话。[呲牙][呲牙]

我曾经和你,也想自学成才,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当一名律师,但最后放弃了。

律师,是一个很专业的职业。电视里看起来风光,但背后,律师付出了很多心血。

大学是学中文的。毕业后,身边很多律师朋友。于是,我也想拿个法律法学方面的文凭。一个法学老师建议去考他们的在职研究生。前些年,在职研究生好考。但是,现在越来越规范,你想花钱买文凭,没门。

报名后,书籍都买了,因为工作忙,还是放弃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告诉你,如果你大学不是法学专业,现在想成为刑事律师,难。

静下来想想,是不是一时冲动?

想成为律师,必须首先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业内简称法考,之前也叫司法考试或律师考试。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参加法考的资格已经提高。报名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③全日制普通高等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如果本科是非法学的,还可以通过考研,考法硕(非法学)之后,参加法考。没有通过法考,是不可能成为律师的。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要承担保密义务,如果被告5年前杀了人,要不要告诉***?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要承担保密义务,如果被告5年前杀了人,要不要告诉***?

这个涉及律师保密义务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在《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辩护代理这个章节中已经有所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从上述规定来看,只是强调准备或正在实施的犯罪。并且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身安全的犯罪,其他犯罪类型则属于律师保密义务范围。

这个规定还是合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正是基于对律师的信任,才会跟律师谈及有关案件事实,甚至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若是我们利用当事人的信任,利用辩护工作中知晓的有关事实,反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检举揭发,并导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此获刑。这对律师的工作是毁灭性的打击。被告人5年前***,这个不属于准备或正在实施的,危害他***身安全的犯罪,那我们自然是应当予以保密。按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最高刑罚是***。所以这种犯罪并不必然属于超过追诉期的案件。日后公安机关能够收集到证据,按照程序仍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若是当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那就不存在追诉期问题。

首先律师这职业,不允许告诉***!

其次就算律师告诉***,***也不***纳!

***讲究主客观一致,讲公平公正原则!

刑事案件,起诉方是检察院,律师很厉害

作为嫌疑人的辩方律师,都是比较差劲的!

嫌疑人自己请律师还好,法援律师很差劲!

***为了公平公正,要求诉讼双方实力均衡

就算嫌疑人没钱请律师,***也会指派法援

就别提,律师窝里反,这种行为是非常可耻

也就是民间所说的两头吃,这种律师不称职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要承担保密义务,如果被告5年前杀了人,要不要告诉***?

作为一名律师、辩护人、代理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本身的职责。他们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当事人的信息,这也是他们的职责。但保护当事人信息,和举报犯罪是不同的概念。***如一名被告地律师,有义务保护当事人信息。更有责任对其杀人犯罪的行为,对当事人进行劝告自首或者是向有关部门举报。

律师对于办案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其他已发生的犯罪行为,有义务保密,这是由律师的职业***决定的。如果有律师违背这一规则,将严重损害律师与当事人的互信,导致律师辩护制度的***,相信没有刑事辩护律师敢于突破这一红线。

《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其实这个问题涉及到律师职业***。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是不能告诉***的,这个无关善恶,职业要求而已,各职业都有自身不一样的职业要求。

律师职业***中通过多项权利义务来规范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其中一项重要的义务便是保密义务,即律师对于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内容具有保密义务。其中就涉及到当事人不想外人知悉的包括曾经犯罪的内容。

律师不能举报,并不意味着律师是在放任和纵容犯罪,也并不意味着律师与罪恶为伍,而是基于律师职业本身的存在,在经过各种论证后所做出的制度性设计。

因为律师不是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其职责不在于追诉犯罪。律师最基本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刑事案件中通过与检察机关的对抗推动案件的公正审理

我们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就一定是正义的化身,而将律师视为罪恶。有时候公权力的滥用所带来的恶果更应该值得我们警醒。

律师的存在一方面便是防止公权力肆意,即防止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裁判中***,随意侵犯公民权利。近来年不断曝出的冤***错案,也反映出公权力过大得不到抑制所引发的严重后果,律师的存在能在某种程度上抑制这种肆意。

当然,另一方面,律师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当然地要求当事人和律师之间保持一种信任关系,一旦这种信任关系被破坏,当事人不敢向律师讲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时时小心谨慎隐藏经历,律师也就更难去发现真相,合理地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了。当然,这本身也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基于这种信任关系的维护,律师也是不能随意违反这种保密义务的。

当然律师的保密义务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像普通人一样,律师也负有举报义务,即对于当事人将要犯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及重大侵***身安全的犯罪,律师也要即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中国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谢邀。说几个本人的经历怎么样?

1、半路接手的开设***案,委托人是未成年人还是从犯,管辖机关在几百公里以外,人已经被逮捕两个多月了。

现在案件在检察院审查***,我准备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向检察官提羁押必要性审查,想把人早点保出来,下午给检察官打电话的时候,他说最近都好忙,只有明天上午上班之前有空闲,听到这句话,好勒,抓紧时间完稿,然后二话不说驱车200公里,连夜前往当地住下,第二天上午一早7:50准时出现在检察院门口,与检察官进行进行了半个小时的会谈,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检察官看过以后说可以取保

2、电信诈骗案代理二审。小伙子其实挺亏的,大学刚刚毕业误入***团伙,在里面干了十几天获得1000元的薪水,然后公司被端了,一审期间他以为事儿不大也瞒着家里,所以没有请律师,***给他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但原著律师毕竟不上心啊,开完庭连辩护词都没交,结果一审他判了四年三个月。

家属找到我,让我代理二审,我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然后阅卷。好家伙,团伙犯罪,47个被告卷宗2000多页,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整理了阅卷报告,然后我发现这个案件一审***判的确实有问题。

首先,他是这个犯罪集团的最基层的组员,他上面还有小组长,有总监,有老板在,没有其他特殊情节的情况下,他的刑期竟然比他的小组长还重。

其次,审计报告给他鉴定的***犯罪数额是160多万,但事实上他只骗了一笔,他是5月下旬才入职的,但是审计报告把整个5月份和6月份的***数额都算在了他的头上,起因只是因为他在讯问笔录里面说了一句话,我是5月初到公司的,但是他本人并没有讲这句话,是属于记录错误。

因而这是一个可辩的案子,于是我当即提交了调查同步讯问录音录像,想把这份笔录给排除掉。另外,申请公安机关和人民***调取他的手机,因为据他所说,5月下旬他回学校拿毕业证,然后在学校住了几晚,这中间坐了高铁住了酒店,所有的app上都有消费记录,他是毕业以后才到公司去的,那么只要把这些电子数据提取,复原他当时的活动轨迹,可以证明他确实是5月下旬到公司的,这就可以把5月上旬的几笔犯罪数额给排除掉。

除此之外,我还申请人民***二审开庭审理,整理了所有程序和实体上的辩护词,多次致电法官一定要开庭审理,将相关没有查清的事实进一步查清。但是也怪他倒霉,正好赶上疫情,法官提审和开庭都非常困难,所以这个案子久拖不决,中间还下了一次中止裁定。

我看在中国做刑事律师很难。

很多事情给当事人是很不好解释的,这个案子你努了很多力,自己的专业水准也完全发挥出来了,***并没有***纳你的观点。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律师你要给当事人解释清楚是非常难的,当事人认为请了和没有请是一样的,这就使律师处于很尴尬的境地。

刑事案件的辩护率很低,这就意味着律师的生意会越来越少。如果过多地考虑生计,业务就会越来越差。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往往生活都不是很好,支付律师费也是有问题的。

所以,我认为做刑事律师很难。

感受不到律师的体验。说说我唯一一次跟律师打交道的感受。三个字:传话筒。法律上。基本没给我任何帮助。在中国。多数人都没法律常识。所以出了点事基本就生病乱投医。任由律师牵着鼻子走。。亲身经历。不针对任何律师。谢谢!!

不是专业的刑辩律师,本人还在实习期,近期和师傅接到一个法律援助的二审案件,因为案情不复杂,所以基本上都是我来做。被告犯合同***罪,还委托了律师,被告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了,可是他的委托律师没发现这个自首情节,导致被判了三年。后来经过二审改判两年。不是说刑辫律师没用,而是对于每一个案件要尽职尽责。

谢邀,分阶段吧,每个阶段的体验不一样。刚做律师的时候(1999年),特喜欢跟公司老总打交道,很有成就感,喜欢作[_a1***_]方面的业务。当时觉得作刑事辩护是一件挺难受的事情,在那个时候会见是需要批准的,有时候还有警察陪同会见。去异地办案的时候还会遇到让你等几天才安排会见的情况。那个时候由于年轻,也很难得到相关办案人员的尊重,没啥地位,总体感觉作刑事辩护很难找到理想中的“刑辩大状”的感觉,挺沮丧的。执业十来年后感觉就不一样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的问题在制度上已经被充分解决,刑事辩护在大环境上没有了程序上的限制,现在感觉刑事辩护其实是相对轻松、也很有成就感的一种体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培训技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培训技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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