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培训课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培训课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的坐位怎么做?
我国刑事案件的法庭座位,到目前为止,依然按照1985年颁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台、公诉台、辩护台位置的规定》执行。
对人民***审判法庭的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座席位置作以下规定:
1.审判法庭的审判区正面设审判台,高二十至六十公分(高度要与审判法庭面积相适应);审判台前方右侧设公诉台,高度与审判台相同;审判台前方左侧设辩护台,高度也与审判台相同。在审判台、公诉台和辩护台上,分别设置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座席。公诉台与辩护台呈八字形,都面对被告人。
2.证人座席位置设在公诉台右下方平地上。
3.现有的审判法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都应进行改建。今后新建审判法庭都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设计、建造。
什么是有罪推定,无罪辩护吗?
有罪推定,简单来讲,就是司法工作人员首先认定你有罪,然后再根据这个罪名的犯罪构成去搜集你构成犯罪的证据。有罪推定明显违反现代法治精神和理念,因为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司法工作人员基本不会搜集证实你罪轻或无罪的证据,这是造成冤***错案的可能性急剧上升。
无罪辩护,是针对进入审判机关的刑事案件而言。对于大部分被告人而言,其辩护律师可能***取辩护策略如下:第一,做罪轻的辩护;第二,做轻罪(即另一个较轻的罪名,比如公诉人机关公诉的罪名为抢劫罪,辩护律师辩护的罪名为抢夺罪)辩护;第三,做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情形下,辩护人较少***取该类辩护策略,因为该类辩护成功率极低。现代法治社会的精神,不冤枉一个人好人,司法机关在搜集证据时,除了搜集指控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搜集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在此种情形下,想证明一个人无罪的难度极大。因此对于大多数案件而言,律师基本都是***取罪轻的辩护,而非无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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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推定是指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大多为实行欧陆法系(大陆法)国家及地区。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被告人胜诉被判决无罪.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
有罪推定与罪刑法定的原则相违背,一般认为,有罪推定是求刑权或者审判权,无罪辩护是防御权。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有罪推定事实上与审判方式相关。***取纠问式的审判方式,可能适用有罪推定,对抗制的审判方式不可能***取有罪推定。我们在***作品中可以经常看到封建法庭的拷问,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从官方而言,有罪推定可能受到了科技技术的局限性影响,古代的科技水平较低,证明犯罪往往是通过口供实现,***取有罪推定并***用拷问可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由此引发了另外一个问题,拷问制与刑讯逼供哪一个更合理?拷问是法定的,有程序的公开的刑讯,而刑讯逼供则非法的秘密的行为。因此,应当禁止刑讯逼供,并依法追究逼供者的法律责任。
现代的民主社会坚持罪刑法定,即未经***审理,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有罪推定与民主社会的理论不符。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罪推定还是部分司法人员的观念。具体而言,侦查人员如果没有有罪推定观念,很难查获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的有罪推定,应当建立在大胆设想,小心求证,并杜绝刑讯逼供。检察人员与法官不应当存在有罪推定的念想,就检察人员而言,对证据不充分,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就审判法官而言,对证据不充分,可以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无罪辩护的防御权。就公诉案件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强大的公权力,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辩护权是适当的,并由公诉机关承担证明责任。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能力行使,或者不能充分行使防御权时,法律允许他们聘请1~2人帮助行使防御权,聘请专门的律师可能是他们的最好选择,其中,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行使辩护权时,没有罪重的辩护,因此,辩护律师千万不能有有罪推定的设想。笔者也见到少数律师在法庭辩护时,提出被告人构成重罪,事实上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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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推定是指在罪证介于充分和不充分之间时,检察官或法官按照自己的逻辑,推导得出被告人有罪的结论。这个过程就是有罪推定。大陆法系的法律普遍支持有罪推定。
无罪辩护是指在罪证介于充分和不充分之间时,被告人和辩护人按照自己的逻辑,推导得出被告人无罪或者不能被认定有罪的结论。这个过程就是无罪辩护。这种辩护有法律支持,但是非常考验辩护能力,并受很多因素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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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被推向审判台时,这个人会被认为或者会被怀疑至少在某一个方面与公诉人所指控的罪行有关系。审判的过程就是法官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判断这个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控告人一般由检察官担任,控告人根据公安[_a***_]提供的侦查材料作为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辩护人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自己聘请的律师来担任。在审判中,如果没有一项直接证据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则法官就可以断定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这就是无罪推定。通常一项犯罪总是充斥大量证据,碎片化地关联着罪行与嫌疑人,断定嫌疑人有没有实施犯罪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量间接证据指向嫌疑人,不仅嫌疑人自己说不清,就连他的辩护人也难以说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如果仅凭自己主观臆测断定嫌疑人有罪,或者至少其犯罪嫌疑无法排除,就断定嫌疑人有罪,就是有罪推定。大量司法事例证明,有罪推定是造成冤***错案的主要原因。
当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时,而且当嫌疑人的律师对案情有足够了解,且非常有把握认为自己的委托人不可能是罪犯时,他要极力为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其中主要内容就是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因而不可能实施犯罪。嫌疑人重金委托律师的唯一目的就在于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培训课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培训课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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