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实务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实务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到法院了,***通知我们找辩护律师了,还需要多久开庭?谢谢?
对时间问题,看下面几条规定: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何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下列案件,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2、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
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请问,***不让复印案卷,有什么办法?有何依据?
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查阅***案卷材料仅限于自己的(委托人的)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全案材料一般不予调阅。
民事案件又分成两种:
1.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可以查阅***全案所有材料。
2.不公开审理的,可以调取除庭审笔录外的大部分案卷材料。一些涉及一方隐私的也证据也不予调取。
***不证复印卷宗?这得看什么人去复印卷宗?律师接受委托后,拿着律师执业证,律师调查函,及委托人授权,是可以复印与委托人有关印卷宗。当事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也可以复印与自己有关的案件材料。***不让复印卷宗(你到***想复印谁的卷宗,必须与你有关的)其它的卷宗你不可以复印。***保存卷宗是为当事人保密的。巜民诉法》,《律师法》都有相关规定。
涉及到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是不让你复印这些材料的,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一般也不会让你复印。但是案卷中与这些信息无关的其他材料,如果是案件的当事人原则上是可以复印的。
如果材料确实有用,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复印,如果没有用,复印材料也没有必要。
如果自己去复印比较麻烦,可行性不高。
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不予让当事人复印;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为保护***审理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一般只能让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来复印;若当事人执意要复印而又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也应当准予复印;若***经办人员执意不准,你可找院长进行投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实务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实务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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